环球在线新闻【献礼八一建军节】军民融合保险专题之一:我国军人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作者:    来源:    2018-08-01 12: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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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军民融合在强国强军中的战略地位,明确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军民融合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为在新起点上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了基本依据。

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背景下的军人保险创新,指军人保险制度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引领,依靠国家经济发展提供的物质基础,借助保险这一金融手段,坚持融合共享,同步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快技术、资本、信息、人才等资源要素的整合互动,构建军民一体化的保险保障体系,服务于国家安全,服务于军队建设。

1998年以来,在我国军人保险制度不断建立实施过程中,军人保险制度逐步与国家保险制度军民融合程度不断深入,相关政策制度日益完善,一系列“暖人心、稳军心”的具体保险措施创新出台,保险水平逐步提高,保险范围不断扩大,提升了官兵的幸福指数。1998年7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求,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我国颁发了《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这是我国建立的第一项军人保险制度,该方案明确了军人保险的项目、对象、基金筹集与管理等内容,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保障体系正式建立。此外,从1998年8月1日起,还针对因战、因公伤亡的现役军人以及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实行伤亡军人抚恤加保险的双重保障。对军人实行伤亡保险制度,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伤亡军人的补偿水平,充分体现了对军人牺牲奉献的价值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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