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民生保障专题发布会在昆明召开

作者:赵嘉 李婵娟 杨成林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1-05-13 15:40:19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彭建清 夏万举 方之舟 特约记者刘宝昌 杨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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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彭斌主持新闻发布会

       环球在线中国人社报道    我们继续举行“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今天是第十一场-民生保障专题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的领导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榆坚先生;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良玉先生;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张绍稳先生;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艳君女士。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和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五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榆坚先生发布新闻。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云南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杨榆坚发布新闻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各位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对大家长期以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爱,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使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作为执政理念,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省委、省政府也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各项民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不仅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而且对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面,我围绕五个方面给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首先介绍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牵动千家万户的生活,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全省人社部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实现就业充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通过抓实援企稳岗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支持新业态发展拓展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转移就业等,始终保持了全省就业大局的稳定。下面,我们看几组数据来说明一下:

       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7.5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4.03%以内。

       ②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由人社部门牵头以来,到2020年已实现转移就业1515.52万人,比疫情前的2019年还多290多万人,今年,我们通过开展“百日行动”,目前,已经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51.6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22.44万人,创下历史新高,务工性收入从月均2761元增加到3526元。

       ③我们积极响应国家创新创业的号召,2012年至20214月份,通过“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00.6万人,发放贷款总量突破1000亿元,带动(吸纳)就业276.11万人,平均扶持1人创业可以带动2.8人就业。

       ④大学生就业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总量从2012年的12.8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25.3万人,我们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开展“一对一”联系帮扶,不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⑤针对我省劳动力技能弱、就业难的问题,我们坚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2016年来累计投入17.36亿元,全省累计培训2001.17万人次,实现了每名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劳动者都进行了至少1次以上的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的就业能力。

       总的看,尽管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受到疫情的严重冲击,全省就业大局仍然总体稳定、稳中有进,成为保持经济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新闻发布会现场

       第二方面是社会保障。大家知道,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是安全网,是稳定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云南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进入了“快车道”:

       一是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党的十八大前的2511.23万人增加到2020年底的3151.52万人,增幅25.5%;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由519.26万人增加到806.2万人,增幅55.26%,基本实现各类人群制度全覆盖。

       二是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012年的1611元提高到299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月60元提高到108元,失业保险金月平均标准由426元调整到1356元,工伤保险月人均伤残津贴由1577元提高到2978元,增幅分别达85.6%80%218.3%88.8%。虽然保障水平提高了,但并没有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相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总费率从31.86%降到25.41%,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少社保费支出480亿元。

       三是社保基金可持续能力进一步增强,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985.53亿元。在做大“蛋糕”的同时,我们还通过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促进保值增值,通过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强化互助共济功能,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这是社保方面的情况。

       第三方面是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才”。为加强云南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着眼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制定了120余份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在人才管理、培养、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初步形成了具有云南特点、区域竞争力、闭环衔接的人才政策和制度体系。我们紧盯人才不足这个短板,持续加大“两支队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引才引智活动,形成了“广聚贤才 共创滇峰”的引才品牌,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由党的十八大前即2012年的119.84万人增加到165万人,高技能人才由56.5万人增加到116万人,增幅分别为37.68%105.31%;目前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90万人,平均每年约增加20万人,增长速度还是比较快的。我们紧扣“人才驱动”这个落脚点,积极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人才二次开发、乡贤云南行等多种形式的智力帮扶活动,大力协同我省相关部门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全省129个县(市、区)设立346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促成科研合作项目760多项。

       第四方面是和谐劳动关系。涉及社会稳定,大家最关注的是两个问题:一是能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二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在确保工资支付上,我们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加强源头防范,以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为主抓手强化震慑,近5年来累计帮助18.38万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4.91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13亿元,全省拖欠工资案件数量、涉及人数、涉及金额逐年下降,维护了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在维护权益上,我们着力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率,全省现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37家,全省调解仲裁机构依法公正处理案件。2020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30050件,仲裁结案率98%以上,在“十三五”期间位列全国前列。

       第五方面是人社政务服务。人社工作同老百姓打交道,联系群众最广泛、服务群众最直接。为了解决群众在办理业务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我们一是抓集成,推动关联事项“打包办”,建立“人社服务10个‘打包一件事’清单”,原本需要跨多个部门、跑多个地方才能办成的事项,现在能够“一站式”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82.63%。二是抓重点,推动高频事项“提速办”,群众办理最多的44个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省本级上线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为52.73%。比如,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原来要45个工作日,现在只需要15个工作日。三是抓优化,推动所有事项“简便办”,省本级人社权责事项从原来的169项精简到70项,精简率达59%;“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等8项事项实现了“跨省通办”,“就业补贴申领”等82个事项实现了“省内通办”,省本级95%以上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能够“一网通办”。四是抓规范,推动窗口人员“都会办”,编制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打造标准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全面提升一线经办人员的服务水平。十八大以来,省人社12333电话政策业务咨询量突破442万个,群众满意度达99.86%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也不离开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我们的工作也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民生保障,推动人社事业更上台阶。

       一是始终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的实施,着力稳定存量、扩大增量,持续调整就业结构、提升就业收入、保障好重点群体,推动就业“量”与“质”双提升。“十四五”时期,我们要努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万人,确保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二是着眼健全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力争“十四五”期末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再增加70万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

       三是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5万人,促进人才与云南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四是围绕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劳动关系治理体系,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上。

       五是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重点实施“人社智慧化建设、能力专业化建设、事项标准化建设、内容品牌化建设”四项任务,打造标准统一、公共普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高质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大家对我们长期以来的关心和帮助,衷心期待大家今后继续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推动全省民生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

厅长张良玉发布新闻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出席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全省民政领域基本民生保障取得的成就。借此机会,我代表云南省民政厅向新闻界长期以来对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民政机关就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定位,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改革创新,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围绕民政领域疫情零感染,把党对人民生命健康的立场落到实处。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战略部署上,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了全省养老、儿童、精神卫生等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零病例、无感染。及时指导和激励广大社区工作者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及时将生活有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的人员进行临时救助,启动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向606.5万名困难群众发放补贴2.6亿元。及时创新改进方式手段,采取预约登记、错峰办理网上祭扫等措施为群众提供安全的婚姻登记、殡葬、祭扫等服务。及时动员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积极开展慈善捐赠、行业倡议等活动。

       二、围绕“困有所帮”,把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在政策、标准、对象、管理方面的衔接,对贫困人口实行“脱贫不脱保”“救助渐退”和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措施,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全省基本建立信息共享、资金保障、监督检查等7个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有力有序落实到位。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全省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不低于7920元、4770元,较2012年增长129.17%175.56%;特困人员月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858元,较2012年增长7.25倍;2012年以来,中央和省级累计投入困难群众救助金达790.49亿元,年均有462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77万人次得到临时性生活救助。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社会救助资金“社银一体化发放平台”有机整合使用。开发使用“一部手机办低保”,实现低保申请、查询、管理等“掌上办”,申请办理时间大幅缩短。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民政领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群众办事渠道,强化迁入地与迁出地工作衔接,确保困难搬迁群众基本生活不因搬迁而脱保断档。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6年至2021年一季度,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4.57亿元,年均惠及70余万残疾人。

       三、围绕“老有所养”,把党对亿万群众福祉的关心落到实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出台近20个务实政策和改革举措,涵盖了规划用地、金融信贷、税费减免、医养结合、社会参与、人才培养等方面,政策创制向体系化转变。努力扩大服务供给,省政府连续10年将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列入20项重点工作或10件惠民实事,投入资金44.56亿元,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116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81个;养老床位达18万张,养老床位较“十二五”末增加5.7万张,增长46.34%。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立社会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机构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补助制度。建立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惠及94.13万高龄老年人。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为老年人提供安心、舒心、放心的养老服务。

       四、围绕“幼有所育”,把党对广大儿童的关爱落到实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快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2012年以来,累计投入2.57亿元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儿童养治教康项目及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和维修改造,儿童福利机构区域优化布局架构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儿童福利机构47个、儿童之家1.4万余个,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有效帮助符合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家庭申请救助,督促指导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解决了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等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1980元和1280元。

       五、围绕“逝有所安”,把党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切落到实处。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建立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扩大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积极实施鼓励火葬、节地生态安葬和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惠民殡葬政策,省级对全省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火化补助,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大理等地的部分县(市、区)将惠民补助范围扩大到全体居民,补助标准3000元以上。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8.59亿元,州市县级财政投入约60亿元,共建成投入使用殡仪馆11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5551个,经营性公墓86个,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129个县(市、区)划定和调整火葬区,覆盖人口、国土面积分别占79.47%64.97%,截至2020年底,全省平均火化率达54.89%,比2011年末提高了29.11个百分点。加强政策激励和宣传引导,每年清明节前后,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月活动,全部行政村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并进行细化量化 。

       六、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把各项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建设措施落到实处。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基层政权进一步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社区各类主体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机制逐步健全,共建共治形成共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善,城市社区专业社会工作普遍开展,农村社区开展驻村社工服务试点,志愿者服务形成常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小社区、大服务”格局初步形成。加强党建引领,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并活跃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益慈善、社会服务、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倡导婚育新风,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健康、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家庭幸福。慈善社工事业加快发展,全省社会工作人才数量达8.45万人,注册志愿者达519.87万人,记录志愿服务1.84亿小时。积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十八大以来,我省6个县撤县设市、3个县撤县设区,县级城市型政区数量较2012年末增加了11个、达到35个,省域城市规模结构和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依法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地名规范管理,不断深化地名文化保护,努力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云南高质量发展目标,为我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民政力量!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新闻

发言人张绍稳发布新闻

       下面我就公租房保障、“烂尾楼”清理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进行情况介绍。

       一、公租房保障情况

       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强化政府基本住房兜底作用,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让住房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云南省坚持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住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2012月底,近300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113万困难群众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公租房保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烂尾楼清理整治情况

       一是省级和大部分州市已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或成立了领导小组,有效保证了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昆明市成立以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中院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了西南海等烂尾项目成功盘活;文山、德宏等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州委、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和州级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对房地产烂尾项目及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工作。二是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通过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统计,截至20214月底,全省登记在册的302个工程性烂尾项目中,已基本盘活122个,占比为40.4%,较3月底新增化解10个项目,其中,保山市4个,昆明市2个,丽江市2个,版纳州2个。

       三、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要求,出台了《云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并向社会公布,推荐申报昭通市、昆明市分别列入国家第一、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资金10亿元,督促指导8个地级以上城市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净化、清水补给、长效管理等措施,建立落实河长制度,强化水体及其岸线垃圾治理,开展农村沟渠整治,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全省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投资87.87亿元,进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33条,整治消除黑臭比例达100%,长制久清比例91%,基本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圆满完成“十三五”国家考核任务。

       昭通市、昆明市总结形成了部分在全国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经验。如:昭通市创新整合5个特许经营项目(BOT)和13个政府投资项目(E+PC,着力以核心示范段排水管网普查问诊、旧城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农业湿地生态补水等主要技术手段,统筹推进“收污水、挤外水、治雨水、强管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基本实现“水清、岸绿、景美”城市生态水系自然景观;昆明市黑臭水体治理以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依托,推动末端截污向源头治污转变,加强雨季溢流污染防控工作,实施引清工程、清水通道、溢流口整治、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疏通等项目,巩固治理短板;建立定期水质监测机制,强化日常管理;按照“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机制;印发出台《昆明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考核办法》,严格考评奖惩,达到黑臭水体消除和滇池水质持续改善的治理目标。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大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的保山市污水、景洪市垃圾问题整改督办和技术服务指导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切实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问题,积极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全面部署16个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深入排查沿岸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并统一编码和管理,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登记建档,开展集中整治,力争2025年底,全省设市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

       四、“厕所革命”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厕所革命”的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方案》,2019年、2020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厕所革命”工作纳入十件惠民实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协调,高位推动,下大力气抓“厕所革命”工作。人民群众如厕难、找厕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一批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城市公厕已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是公厕数量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近年来,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城市公厕、旅游厕所、乡镇镇区公厕、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城镇建成区公共旱厕基本消除,基本解决公共厕所数量不充足、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齐全等问题。昆明市主城区达到8/平方公里,全省县(市、区)公共厕所达到5/平方公里,乡镇镇区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有8.46万座公厕实现了管理达标,有3.01万座公厕录入了“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平台。二是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突显人文关怀。给予老、残、幼等特殊人群更多人文关怀,注重群众(第三)卫生间及附属盲道、残疾人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的人性化设计,满足老、残、幼等特殊人群如厕需要,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干净卫生、舒适优美的如厕环境。三是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初见成效。为了加强公共厕所管理商业街等区域,在公厕附近的醒目位置都统一规范设置了公共厕所指示引导牌,公示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制度,明确公共厕所所长、监督员、保洁员,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公共厕所监督管理。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景点景区、加油站、城市公厕基本达标“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铁路普通车站、国(省)道沿线服务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乡镇镇区公厕基本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实现了行政村1座全覆盖,基本达到“三净两无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地面无粪污、无蝇蛆,灯明)标准。近年来,云南各个地方新改建的公共厕所越来越多,运行维护管理越来越精细,有的地方在公厕的风貌建设上还与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相结合,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基本实现了公共厕所电子地图、位置查询、信息服务、游客满意度评价等便捷查询和动态管理,大家通过手机查询立即就能找到就近公厕信息,真正让人民群众“方便”更方便了。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艳君发布新闻

        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按照今天发布会的安排,下面,我就全省医保系统“织密医疗保障网络,守护人民群众健康”主题,向大家作介绍,共分两部分:

        一、云南省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和改革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时期,云南与全国同步建立了包括公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 199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1999年,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86号令),标志着云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

       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3年,云南省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4个试点省之一,在20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2007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至此,城镇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制度安排标志着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2017年为解决城乡二元差异,省委、省政府决定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0年以来,跟随全国改革步伐,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和完善的同时,先后建立了大病补充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困难群体医疗救助等制度。加上商业健康保险、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等补充性保险,云南省医疗保障网不断织密扎牢,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专门组建医疗保障部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应运而生,全国统一、上下对口、管理顺畅、服务高效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有序建立,翻开了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二、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医保系统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善作为,特别是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组建以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总书记对医保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项工作开展有序、改革推进有力、发展持续向好。

       一是奋力抗击新冠疫情。20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对疑似和确诊病人实施免费治疗,累计向定点救治医院预拨医保资金3.57亿元,发挥了医保“定心丸”作用。全省累计结算确诊和疑似病例2404人次,结算医疗费用1096万元,医保支付986万元;减征缓缴职工医保费28.63亿元,全力服务我省“六稳”“六保”工作大局。

今年以来,全省医保系统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采购经费及时、足额供给。2021211日,经省政府领导签署同意,省医保局第一时间向疫苗采购机构垫付3.87亿元,目前,共向疫苗采购机构预付疫苗采购资金18亿元,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采购,全程做到“钱等苗”。

       二是医保扶贫取得决定性胜利。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机制。实施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层门诊就诊的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额支付;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医保不设起付线;提高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度5个百分点;高血压Ⅱ—Ⅲ期等28种慢特病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为90%。目前,全省756.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看病就医“一站式”结算,住院实际报销比例89.45%。有效解决困难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三是搭建全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四梁八柱”。2020年,省委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在新时代云南医保工作的行动指南,旨在促进医疗保障制度高质量发展,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全省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四是参保群众待遇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58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6.94%,城乡居民达73.33%,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可控,制度运行平稳可持续。

       五是聚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先后开展14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最高降幅达98.38%,平均降价60%左右,预计全省每年节约采购资金30亿元,有效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深化医保支付改革,41个县(市、区)全面启动打包付费改革,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有序实施。制定出台第一批全省“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及试行价格,支持“互联网+医疗”的发展,促进医疗服务向线上延伸。全力做好国家药品目录和谈判药品的落地执行。

       六是全力支持服务全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14.28万条中药饮片(10057条中药配方颗粒)、1759条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全省医保支付,将中药配方颗粒与中药饮片按甲类支付并纳入门诊特慢病用药范围,医保服务全省中心大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七是强化基金监管治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指示批示精神,印发《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省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79万家,追回医保基金6.83亿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465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八是积极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体现,也是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云南省自2009年以来,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先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率先开展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率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率先启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01912月,云南省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与支持下参与国家医保局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区、市)开展的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202111日,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目前,云南省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已实现与全国各省(区、市)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与26个省(区、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截至20213月底,省内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13159家,省内已实现参保人群的全覆盖和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等费用的直接结算,累计结算197万人次,医疗总费用306亿元。

       九是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医保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率先实现同时支持刷脸、扫二维码、医院诊间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就医购药服务等新体验,截至511日,累计激活人数2300余万人,占总参保人数51%,排名全国第五。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医保经办服务材料应减尽减,让参保人“只跑一次腿”、办事“不见面”优化服务,将门诊特慢病待遇审核下沉至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年内我们还将实现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等7项工作全国通办。医保服务的温度和质感进一步提升。

       各位媒体朋友,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下一步,全省医保系统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推改革、优服务、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建设,不断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让参保群众享受改革的红利,把医疗工作打造成为人民群众拥护,党和政府放心的民生工程。

我先报告这些情况,希望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并积极为我们的工作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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