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疫苗接种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

作者:赵嘉 杨成林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时间:2021-04-07 20:01:57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彭建清 夏万举 方之舟 特约记者刘宝昌 杨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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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在线新闻焦点报道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2146日上午,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疫苗接种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副组长,省政府新闻办

公室专职副主任 彭斌主持新闻发布会

(记者 赵嘉 摄影)

       日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全国各地正安全、有序、有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今天,我们在此召开云南省疫苗接种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有关领导和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专家,向媒体介绍云南省疫苗接种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今天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和向群先生;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罗志业先生;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学先生;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内科主任陈国兵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及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

       首先,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和向群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

主任和向群发布新闻(记者 赵嘉 摄影)

       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降低新冠病毒传染风险最有效的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是当前疫情防控最为紧迫的一项工作。

       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云南省在去年年底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组织了冷链物流、口岸检疫、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的疫苗接种。3月下旬以来,按照国家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证安全的部署,云南加快推进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3月30日,瑞丽发现6例确诊病例后,国家向云南紧急调拨了一批疫苗,全力支持我省接种工作,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边疆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省委书记阮成发同志、省长王予波同志多次研究部署,专门召开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梯次推进,重点保障边境县市、COP15大会主办城市昆明市、主要旅游城市等重点地区的接种。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增设了疫苗保供、疫苗接种、宣传发动、信息保障4个工作专班全力组织实施。各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带头接种,广大各族群众积极踊跃,全省疫苗接种工作正加速推进。

        截至45日,全省采购到位疫苗共390.03万支,已累计接种363.5万剂,累计完成接种323.2万人,其中,完成两剂次接种40.3万人,完成一剂次接种282.9万人。45日当天全省共计接种50.2万剂。目前,全省累计每百人接种剂次为7.5剂。

       省卫生健康委在疫苗接种工作中,负责组织省内疫苗调拨、技术指导培训、部署接种地点、规范接种规程、保障医疗救治等接种的具体工作。本着对疫情防控和公关卫生安全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我们要求卫生健康部门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成立专班、统筹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所有干部职工,都要把疫苗接种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调动一切资源、不惜一切力量,全力保障疫苗接种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推进。

 概括地说,我们主要

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把关,科学设置接种点。指导各州(市)、县(市、区)根据接种人数、人员分布、接种能力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具有接种资质的、能满足接种需求的接种点,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新增接种单位设置要求》的规定,对所有接种点进行准入和确认,确保每一个接种点既要具备接种条件,又满足异常反应医疗救治需要。接种任务量大的州(市)、县(市、区)根据任务按规范要求设置临时接种点,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验收。新增设的接种点必须配足配齐人员设备并开展人员培训。所有接种点必须落实“四有”措施:即都要有驻点医务人员值守、有急救设备药品保障、有救护车转运患者、有转运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对救治能力较弱的常设接种点和接种台较多的临时接种点,切实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配备,确保所有接种点一旦发生疑似异常反应都能够及时开展应急救治,全力维护接种者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规范操作,保证接种安全。要求各接种点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症的核查和信息登记,做好告知和知情同意,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疫苗的适用人群,严格把握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相应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严格把握好受种人群的健康征询和禁忌症筛查。严格遵守疫苗接种“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

        三是全力以赴,做好医疗保障。要求各地组织属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具备急救条件的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统筹、储备、调度好医护力量和急救设施设备,每天派出1800余名有救治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在接种点现场值守,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和救护车,确保每一个接种点均具备救治能力。同时要畅通转诊渠道、救治绿色通道,对于接种现场可能出现的严重疑似异常反应要及时识别,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根据需要尽快将患者转至综合医院全力救治。省级和州、县各级均成立了由急诊、重症、呼吸、免疫、神经、心血管等多学科组成的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全力保障。

        四是专人负责,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与信息报告工作方案》,建立疫苗接种信息日报制度,每天上报接种人数、累计接种人数、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在接种工作中出现异常反应、突发情况及重要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内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报告。各接种点采集的疫苗接种信息关联到“云南健康码”进行展示。安排专班专人负责信息安全保障,加强物防技防,严禁参与信息管理的机构、人员将接种相关信息外泄或挪为他用,全力保护接种者个人隐私和信息系安全。

        五是逐级分步,做好全员培训。省卫生健康委先后组织了四次全省范围内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培训,各州市组织对辖区内参与疫苗接种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广泛、分级、分类的全员培训。目前,全省已培训1万多名医务人员,确保两个“所有”,即所有参与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所有参与救治保障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常见严重异常反应能够及时、准确识别,快速处置。坚持培训合格才能上岗的原则,杜绝出现因为业务原因而引发的不良事件。

        六是统筹资源,开展对口支援。我委拟定了重点地区疫苗接种对口支援方案,整合调动全省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点对点支援25个边境县市等重点地区疫苗接种工作。全省组建了445个机动支援接种队,按照立足自身、梯次支援、属地统筹的原则,分三个层级由内地州市和省级医院对口支援边境州、县,依托规范的临时集中接种点进行集中接种,并根据需要到边远的、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以“流动接种队”形式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流动接种服务。

        各位朋友,世界公共卫生的历史和经验证明,接种疫苗是防控像新冠病毒肺炎这样的传染病最科学、最有效、最经济的办法。我国研制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在国内国外都已接种超过1亿人次,全国到44日已接种13997万剂次,疫苗的安全性已经得到充分证明。当前,云南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巨大,疫情防控形势日益复杂严峻。最近,瑞丽发生的疫情再次提醒我们,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流行,没有谁能够独善其身。因此,请各位媒体朋友同我们一道向社会共同呼吁:接种疫苗安全有效,接种疫苗可以获得免疫力、获得保护力,有利于自己、有利于家人、有利于国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保护家人,请大家根据当地安排,积极、有序地接种疫苗,尽快形成全社会的免疫屏障,让我们的生活早日恢复正常!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

员罗志业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一方面,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生产能保障全国人民接种需求。据了解,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疫苗的产量、供应量,保障好接种工作的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向有关企业派出了服务保障小组,尽量保证稳定生产,确保产能充分发挥。目前,全国有5款疫苗,分别是3款灭活疫苗,1款腺病毒载体疫苗,1款重组蛋白疫苗获批了附条件上市或者是获准了紧急使用。目前,这些企业都在争分夺秒,满负荷组织生产,其他的技术路线的疫苗也在加紧研发,将会陆续上市,而且这些疫苗的产能建设工作也已基本准备就绪,一旦产品获批,就会启动生产、上市供应,也会给大家提供更多的选择。按照现有的生产安排来看,全年的疫苗产量完全可以满足全国人民的接种需求。

        另一方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供应保障工作,在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增设了疫苗保供、疫苗接种、宣传发动、信息保障4个工作专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疫苗保供专班组长单位,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保供工作。从316日起,特别是德宏州瑞丽市突发疫情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紧急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对我省新冠病毒疫苗供应在每周20万剂的基础上增加10多倍。下步将根据我省接种情况给予后续重点保障。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

局长高志学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此次疫苗免费接种是在居民知情自愿的前提下,按规定接种议定价格范围内的新冠病毒疫苗,疫苗费用和接种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负担,居民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区分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区分参保地。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省医保部门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从3个方面做好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

        一是建立协调保障机制。联合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成立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协调机制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管理到位。35日,我们联合省财政、省卫生健康部门召开全省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预付”。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采取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根据新冠病毒疫苗采购情况及时向疫苗采购机构预付不超过3个月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费用。211日,在全省还没有上解资金的情况下,我们就第一时间向疫苗采购机构垫付3.87亿元,截至目前,共向疫苗采购机构预付疫苗采购资金17.23亿元,并全程按照疫苗接种进度需求和用款计划保障疫苗采购经费,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采购,全程做到“钱等苗”。

        三是做好专项资金预算和上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资金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通过后续补助的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截至331日,全省医保部门已按要求完成上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预算资金上解工作,共计上解资金23.09亿元,同时,接种费用预算也已全部准备好,确保不因费用结算、拨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度,接种费用将由接种地医保部门按每剂次8元(含注射器)向接种单位进行支付。

        我们深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医保部门将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思想,在服务大局中知使命所在,强化责任担当,主动积极作为,建好免疫屏障,巩固抗疫成果,向建党100周年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内科

主任陈国兵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目前,全省部署了1876个接种点,其中,固定接种点1642个,临时接种点234个,根据接种需要开放启用。固定接种点中,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了85个、中医院设置26个、妇幼保健院设置7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0个、卫生院设置1251个、校医院设置2个。

        具体各州市、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都通过网站、融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布了每个接种点所在位置及联系方式,方便公众查询。

        大家可以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云南居民电子健康卡”进行疫苗接种预建档,查询当地卫生健康机构公布的接种门诊进行预约,在相应时间内到属地指定的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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