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一场)云南煤矿安全监察

作者:环球在线新闻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时间:2020-03-09 17:49:16
报道:杨成林 夏万举 彭建清 刁燕燕 方之舟 特约记者杨程西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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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闻报道  2020年39日下午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一场)主会场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副组长,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田虎青主持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继续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一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今天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陈刚先生;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春燕先生;

云南省能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汤忠明先生;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朱勇先生;

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镭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及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首先,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朱勇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朱勇答记者问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截至目前,红河州弥勒市吉田煤矿“2·17”顶板事故调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事故调查报告正在会审过程中。曲靖市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较大顶板事故发生后,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批示要求,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在指导事故救援的同时,当晚就安排专人对煤矿相应台账资料等证据进行收集、固定,并于31日会同曲靖市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工作。目前已初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正在会同监察委、公安、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研究对事故煤矿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和追责意见。两起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关于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的措施,我们将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格局下,立足监察机构职责,突出抓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汲取教训、加强防控。在前期会同省能源局印发事故通报、向全省各类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送警示信息、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等基础上,将于近期与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开展“2·29”事故约谈,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督促有关地区乃至全省煤炭行业企业举一反三,查找问题隐患,强化防范措施。

       第二,严格执法、压实责任。一方面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重点整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煤矿不履行安全生产承诺等行为;另一方面推进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和8个专项监察执法,有针对性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推动解决典型问题和普遍性问题。通过严格、精准执法,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依法办矿、规范办矿、规模办矿、安全办矿,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第三,监督检查、形成合力。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近期对所有产煤州(市)、县(区)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省政府9号文件、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基层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以及落实监管执法、驻矿盯守、复工复产验收把关责任等情况。同时,强化与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形成监管监察合力,既指导帮助一线监管人员提升执法能力,也借此解决监察机构力量不足的问题。

       第四,强化服务、促进提升。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煤监队伍的专业优势、信息优势,进一步强化对煤矿企业特别是确定保留煤矿的服务指导,在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煤矿系统优化、素质提升、管理规范、技术进步等方面强化点对点”“事对事指导服务,引导推动煤矿提升标准化水平、向智能机械化迈进。此外,今年我们还将围绕责任落实、灾害防治、安全培训、应急管理等六方面推动建设一批示范煤矿,带动全省煤矿比学赶超。目前,示范煤矿名单、建设方案和标准等均已确定,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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