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发改委

作者:环球在线新闻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时间:2020-02-24 11:32:58
报道:杨成林 杨艳萍 夏万举 彭建清 刁燕燕 方之舟 特约记者杨程西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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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新闻报道  2020224日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主会场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组长,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蔡祥荣主持新闻发布会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今天,我们继续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单位解读并介绍我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的有关措施并答记者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今天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先生;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波先生;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悠房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及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四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首先,请梁旭东副主任发布新闻。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发布新闻

,我就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制定印发实施的《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若干举措》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下步工作打算,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第一方面,《若干举措》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以及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农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在对疫情影响我省农业产业发展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立足将农产品稳产保供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研究制定了《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若干举措》,该政策文件已经于219日印发实施。

第二方面,《若干举措》的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立足云南实际,坚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既考虑应对疫情的迫切需要,又考虑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农业产业生产、供应、流通、消费和市场预期各环节的突出问题,共提出5个部分15条措施。

第一,抓好重要农产品生产。从源头抓好生产,是保障农产品供应稳定,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若干举措》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生产环节提出了五条举措,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推动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秩序。组织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错峰采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保障农业生产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农技人员进行实地指导,动员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抢抓节令,分时下地、分散干活,全力开展春耕备耕和防旱抗旱。完善住宿、餐饮、疫情防控条件和设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上下游企业产能,保障生产需要。积极争取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骨干企业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

二是持续强化蔬菜生产供应。加强蔬菜供需对接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适当增加速生叶菜生产,保障蔬菜量足价稳。对重点蔬菜基地的水电路、大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给予支持,补齐设施农业建设短板。

三是加强肉类供应保障。猪肉方面:及时做好生猪补栏扩产,认真落实生猪规模化养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金融保险等政策,加快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保障猪肉量足价稳。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生猪生产安全稳定。禽肉方面:扩大养殖规模,培植优势品牌,完善追溯体系,形成专业化养殖、规模化经营的禽肉生产格局。多渠道缓解家禽压栏压力,以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为主攻方向,尽快出台家禽集中屠宰厂(点)设置规划,对纳入规划的家禽集中屠宰厂(点)建设项目从水电路、环保、冷藏储存、冷链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予以投资支持。逐步引导禽肉消费新模式,以模式转变带动产业转型。

第二,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主要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职责出发,提出了两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加大收储力度。各类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务必履行疫情发生前签订的农产品收购合同,不抗收、不拒收,切实保护农户、种养大户、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切身利益和生产积极性。支持新建、改扩建、临时租用气调冷库,扩大农产品收购冷储库容,加大冻肉、白条鸡等大宗农产品的采购储备力度,增强农产品供应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保障粮油供应。确保骨干粮食企业备齐备足粮油,统筹粮油应急加工,有序增加成品粮油投放,做好粮油储运、配送、供应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强化粮油组织调度,保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成品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昆明市按不低于15天供应量,其他地区按不低于7天供应量标准,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含小包装)稳妥有序充实到位。

第三,畅通农产品物流。针对运输不畅和运价过高两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两条措施。

一是保障运输顺畅。排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乡公路等公路网尤其是县、乡、村道路运行情况,保障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养殖场户、饲料企业、屠宰企业、蔬菜基地、蔬菜重点产区(村)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确保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顺利出村进城。贯彻国家及我省有关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简化运输车辆查验程序,优先进行驾驶员体温检测,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等优先便捷的通行措施。

二是降低物流成本。引导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设立平价专柜、储备投放点。对重点物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农产品直销店、超市等减免一定期限的进场费、租金等交易费用。给予蔬菜、肉食品生产销售企业适当的运费补助。

第四,提升农产品市场交易能力。餐饮门店春节至今普遍歇业,大部分企业延长时间复工、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学校尚未开学,导致农产品消费总量锐减,需求结构改变。为解决农产品市场与疫情发生前已形成的生产结构不协调问题,在农产品消费环节提出了三条举措。

一是扩大农产品市场。积极稳妥做好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果蔬捐赠和农产品保供工作,将大型肉禽养殖企业和带贫合作社,优先纳入对湖北省捐赠优质农产品计划名单。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调运组织管理,确保我省蔬菜、生猪等菜篮子商品有效供给。增加对北京、上海、广东、香港等地的蔬菜供应,积极扩大我省对外市场。

二是稳定交易市场。解决部分地区物流配送受阻等问题,保障销售终端农产品供应。要在严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促进各类农产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超市正常开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研究采取错峰购物等方式,满足居民安全消费需求。

三是优化产销方式。协调产区和销区的对接联系,确保产区销得出,销区供应足。协助销售市场与生产企业、基地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开展农产品点对点运销,建立直供机制。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开拓农产品线上营销渠道,鼓励居民通过网购进行消费,激发新兴消费潜力。

第五,稳定农产品市场预期。面对疫情影响,稳定人民群众对农产品生产供应、市场保障、价格变动的预期至关重要。为此,提出了三个方面举措。

一是强化价格监测。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应急监测制度,加强对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等重点城市重点市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量、价信息的动态监测。

二是严格价格监管。对疫情防控期间肉、禽、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监管。坚决依法处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因农产品供应紧张造成抢购、价格上涨事件的应急预案,必要时可采取主要农产品统购统调措施,防范风险、确保供给。

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对主要农产品供应量、价格等信息进行调度,强化产供需情况收集和研判。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向消费者释放供应充足、适度购买、无需囤货等信号,倡导理性消费,增强群众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毫不放松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有效推动农业相关企业和农业农村水利生态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着力恢复农业农村市场秩序,切实抓好春耕备耕,不误农时,不误节令,确保完成全年三农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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